记者 王珍
据澎湃新闻周一报道,广西多个乡镇不再保留乡镇财政所,其相关职责被统一划入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各乡镇财政所要在2024年底前完成机构改革。
报道称,7月15日,百色市西林县财政局发布公告称,将乡镇财政所职能划由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承担,不再保留乡镇财政所。来宾市象州县6月发布公告称,该县对财政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调整,原本设立于马坪、石龙、妙皇、象州、运江、寺村、中平、百丈、罗秀、大乐、水晶等11个乡镇的财政所被撤销,其相关职责被统一划入乡镇财政经济办公室。
乡镇财政是我国财政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处于财政资金管理和政策执行的终端,是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全国开始恢复乡镇建设,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原则,乡镇财政所应运而生。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力大幅上移,加上2000年后农业税的取消以及乡镇企业的衰落,乡镇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乡镇财政普遍面临支出不规范、财政供养人员膨胀、乱收费乱摊派、正常公共服务支出难以保障等问题。
早在2003年,各地纷纷展开了改革探索,安徽等地率先实施了“乡财县管”改革,将乡镇财政纳入县级管理范围。2006年,财政部发布通知,进一步鼓励推进乡财县管改革,以加强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财政收入难以覆盖支出需要、财政管理能力薄弱的乡镇纳入乡财县管范围,并加强财力薄弱乡镇的支出保障,防范化解乡镇财政运行风险,同时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在此背景下,广西也加入了改革行列。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地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中心主任刘蓉对界面新闻表示,广西撤销乡镇财政所的改革符合中央精神,特别是在财政“过紧日子”的背景下,进行职能类似的机构合并、减少中间层级和财政供养人口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的乡镇财政所改革并非简单地裁撤机构和人员,而是对职责分工进行了重新梳理和调整。改革过程中,人员分流成为关键一环,结合人员意愿和实际工作需要,主要有三个去向:留在乡镇本级调整工作、调回县市财政局或分流到其他市直部门。澎湃新闻提到,以宾阳县财政所在职在编人员为例,年轻干部留在乡镇充实乡镇干部力量,为基层留住人才,部分人员调回县级财政部门,其余人员则分流至其他县直部门。
不过,广西此次未明确表示是否实施乡财县管。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前,广西就推行过乡财县管的改革。界面新闻联系了南宁、象州等地财政局,都未得到明确答复。
财税专家指出,乡财县管的实质是“将财权装进笼子”,自上而下加强县级对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他们强调,“乡财县管”不等于乡镇财政不存在,乡镇财政是整个财政管理体系的基础,做好乡镇财政工作,对于全面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政策执行效果以及乡村振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内各地的做法不一,有的继续保留乡镇财政所的机构,有的将乡镇财政职能归并至乡镇部门中,有专人开展财政业务,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其工作业务不能弱化。乡镇作为一级政府的法定存在形式,其财政管理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弱化。”辽宁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院长王振宇对界面新闻说。
他强调,中央政府赋予了省以下财政体制特别是乡镇财政机构的自由裁量权,在此过程中要本着先立后破、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序渐进平稳推进这项改革,杜绝“一刀切”。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马光荣也表示,乡财县管不宜“一刀切”地实行。他曾利用2000-2019年的县域面板数据和双重差分模型对乡财县管改革做了评估,结果显示,乡财县管通过规范财政支出与降低税费负担两个方面促进经济发展,实施乡财县管改革后,县域人均GDP平均提升了4.8%。但是,在地形较为复杂的人口大县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县,由于改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县级政府获取信息的难度,不利于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乡财县管对经济发展的提升效果相对较弱。
“尽管总体而言,乡财县管改革带来的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但对于部分县而言,改革存在一定代价。乡财县管改革不应‘一刀切’地去推行,在人口较多、内部情况较为复杂、经济较为发达的县推行乡财县管应多方考虑,综合统筹。事实上,近年来一些地区,正是鉴于乡财县管暴露出的问题,尝试部分地改回‘乡财乡管’,扩大乡镇财政的自主权,发挥乡镇政府的积极性。”马光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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