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服务区加油站
前不久,有网友向红星新闻爆料,称峨(眉山)汉(源)高速金口河服务区加油站加油后开不出票,疑似无证经营。
今年7月底,红星新闻在金口河服务区左侧加油站暗访发现,在该站公共场所未见公开悬挂任何证照,加油后工作人员称暂时开不了发票。对此,当地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该加油站缺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税务系统开票权限还没开通,但只要企业申报了税款后补开票是可以的。
9月3日,红星新闻再次来到该加油站探访,依然未见公开悬挂任何证照。该加油站负责人称,该站从今年1月开始试运行,目前所有证照齐全,都挂在办公室里面。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落款时间分别为2024年6月18日、6月25日、8月6日。
网友爆料:
高速服务区加油站疑似无证经营
记者探访未见公开悬挂任何证照
峨(眉山)汉(源)高速公路是深入小凉山彝族地区的交通大动脉。蜀道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12月29日12时,该高速全线建成通车,开放金口河服务区、龙池服务区(峨眉至汉源方向),具备加油、停车、卫生间服务功能。
今年6月底,有网友向红星新闻爆料,峨汉高速金口河服务区加油站加油后不能开发票,疑似没有办理好全部证件手续就已经开始经营。7月,记者来到金口河服务区左侧加油站暗访发现,在该站公共场所,确实未见公开悬挂任何证照。
加油站公共场所未悬挂任何证照
在该加油站,记者加了150元95号汽油,工作人员称由于网络原因暂时开不了发票。第二天,该工作人员又称开票系统还没有完善,开票时间不能确定。
加油后为何开不出发票?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金口河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加油站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缺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税务系统开票权限还没开通,但只要企业申报了税款后补开票是可以的。
随后,该加油站负责人打来电话解释,最迟8月底应该能够完善相关手续,如果着急是否可以开具该公司在其他地市州加油站的发票?因与实际情况不符,记者予以拒绝。
再次探访:
证照均挂在办公室里
颁发落款时间均为6月至8月
该加油站到底是否证照齐全?9月3日,红星新闻再次来到该加油站探访,依然未见公开悬挂任何证照。该加油站一名工作人员称,之前就挂在收银台上方的,这几天拿到对面加油站去了,“放心嘛,我们所有手续都是有的。”
随后赶来的该加油站负责人表示,该站从今年1月开始试运行,目前所有证照齐全。他打开办公室的门,靠里侧的一面角落墙上,挂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等。
该加油站相关证照悬挂在办公室角落墙面上
红星新闻注意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由乐山市应急管理局于6月18日颁发,《营业执照》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6月25日颁发,《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则由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8月6日颁发。
天眼查显示,该加油站系四川蜀物能源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成立于2023年10月17日,工商信息变更记录显示,此前经营范围不包含“成品油零售”,2024年6月25日新增“成品油零售”等许可项目。
从加油站证照颁发时间及新增经营范围时间来看,均在6月至8月,为何加油站1月就开始试运行了?该加油站负责人称,加油站试运行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同意的,但其并未出示相关批准文件。
试运行能否零售成品油?
当地应急部门称可以
经信部门称虽未同意但也未干涉
9月4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零售需要应急和经信部门前置审批,如果确实在新增经营范围之前有相关的经营行为,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至于该加油站未公开悬挂证照的行为,将责令其整改。
乐山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5号令规定,新建加油站是可以试运行的,给区应急部门报备试运行方案即可,不需要任何批文。那么试运行期间,加油站是否可以对外零售成品油?该工作人员表示,可以,不运行怎么知道设备好坏,应急管理部门没有明文规定试运行期间不允许销售。
红星新闻查询上述管理办法发现,第二十三条规定,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对此,金口河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没有同意过该加油站试运行。那么作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是否清楚该加油站从今年1月已试运行?该负责人则表示,还需要核实一下。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该负责人未进一步回复。
根据《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实施许可管理。任何企业或个人,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前(含新建、迁建加油站试运行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
乐山市经信局官网显示,根据《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需要17项必需材料,其中包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文件、防雷装置验收合格文件、加油机计量合格文件等。
对此,乐山市经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说,该局从未同意过该加油站试运行,孤立地来看,该加油站的试运行期间的经营行为与《四川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不一致。但是从新建加油站审批流程来看,在取得经信部门审批颁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前,加油站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可以进行试运行。
乐山应急部门表示,新建加油站可以试运行并可以对外零售,而四川省经信厅明文规定,新建加油站未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前不能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
作为成品油零售行业主管部门,乐山市经信局上述负责人表示,四川省经信厅的上述规定也没有说明“与其他部门规定冲突时,以本规定为准”,所以该局未对该加油站的试运行期间开展成品油零售业务行为进行干涉。
原标题《乐山一加油站被曝无证经营达半年,探访发现仍未公开悬挂证照,多部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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