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5 日,郑州一公司在杨铭宇黄焖鸡米饭绿地新都会店订购 51 份黄焖鸡米饭,就餐后超 20 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中多人诊断证明书显示为 " 食物中毒 "。9 月 6 日,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路市场监管所介入调查,并对涉事门店当天的食品留样送第三方机构检测。
9 月 18 日,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杨铭宇黄焖鸡米饭绿地新都会店(郑州市郑东新区漾芯禄餐饮店)出具检测鉴定结果告知书。据告知书显示,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 9 月 5 日中午 51 份黄焖鸡米饭的留样品进行了检测,经检测留样黄焖鸡中未检测出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
针对网传的 " 诺如病毒中毒 ",涉事门店员工及环境均接受了诺如病毒检测,其中门店 4 名员工的检测结果为阴性。
杨铭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涉事门店 8 月 30 日接到了北京木鸟旅行社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的团餐订单,9 月 5 日上午 8 点 48 分确定数量为黄焖鸡 51 份,合计价格 918 元。门店当天上午 9 点开始制作,10 点 50 分许结束订单制作,因订餐数量超过 50 份,门店按照惯例留存 2 份产品作为食品留样。5 日当天,该门店共计销售 250 份黄焖鸡,其中团餐 51 份、外卖平台销售 85 份,店内销售 114 份。除木鸟公司所订团餐外,其他用餐消费者并未有身体不适反馈。
9 月 6 日上午,门店接到木鸟公司通知,说有若干员工出现不适症状。接到通知后门店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往木鸟公司了解事发情况。据称有 17 名员工从 9 月 6 日凌晨开始陆续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木鸟公司称需要门店按照食品安全法来支付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餐费、企业损失费以及后续出现的各项费用。
事发后,杨铭宇河南分公司与门店负责人一直与木鸟公司保持沟通,并表示愿意在责任明确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然而,双方在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上存在分歧。木鸟公司要求门店承担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企业损失等在内的全部费用,而门店则希望先解决员工健康问题,再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
9 日,在祭城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调解下,杨铭宇公司同意先行垫付除医疗费以外的误工费、公司业务损失、交通等赔偿费用,由于木鸟公司迟迟不给出赔偿金额,调解未能达成共识。
来源:大众报业 · 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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