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0 部门印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意见》)的通知,《意见》对转制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劳动关系转换、省属事业单位转制后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制单位原编制内女性工作人员退休年龄、选择不进入转制单位的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经济补偿等进行明确规定,引发热议。
一时之间,外界有各种解读,比如,山东省属事业单位 " 全部转企 "、山东 10 万人告别 " 铁饭碗 "。
据中 * 国新闻周刊,面对外界的解读和猜测,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山东省委编办综合处的相关人员都表示,这些均为误读。
山东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山东省委编办综合处的相关人员解释说,此次 " 事转企 " 针对的是此前山东省政府已经批复,但尚未完成 " 事转企 " 的事业单位,而且都是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而非所有省属事业单位。
据澎 * 湃新闻,我国事业单位改革已有多年。2011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 号),据悉,这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针对事业单位改革作出的顶层设计和总体性部署。
近年来,事业单位改革加快推进。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包括 " 加大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推进事企分开 "。2020 年 2 月 14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9 个省份被选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其中,山西、黑龙江、内蒙古、江西、山东等 5 个省份为全域试点,其余 4 个试点省份是选择省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山东进行事业单位改革较早,其中,2015 年印发《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工作方案》,列出了 79 家省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名单,主要为报社、设计院、研究院、宾馆等。2022 年,山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 " 统筹机构编制资源服务保障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 情况,会上透露,完成全省 1336 家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收回事业编制 1.3 万余名,通过整合事业资源,在事业单位间调剂编制 2.7 万余名。
据大象新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改革开放与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唐晓旺介绍,事业单位分为不同类型,比如公益性、经营服务型、行政支持类等,它们在财政拨款、编制数量上都有明显区别。像从事生产经营的服务型的事业单位,本身有着较强的自收自支特点,市场化程度很高,对其进行改革能更好发挥职能。这类事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很早也已经通过改革,对编制数量进行了精简。也就是说,改革对这类单位带来的综合影响,并没有那么大。
唐晓旺说,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重要的是各归其位。" 挣钱能力强的生产经营性单位推向市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政府仍给予财政支持。"
一高校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张明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简单的 " 去编 ",而是要让事业单位更加专业化、高效化,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也为年轻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就业选择,从长远来看,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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